市委宣〔2011〕101号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 :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倡导网络文明,打造网络文化,全力营建健康、和谐、文明的网络环境,广泛凝聚QQ群员力量,激励QQ群员热情,树立网络QQ群典型标杆,推动我市互联网事业健康有序创新发展,中共上虞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开展上虞市首届“十大魅力QQ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上虞市首届“魅力QQ群”10个。
二、参评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月10日,逾期不收。
三、参评对象
上虞范围内,成立超过一年(2011年1月1日前成立)的各类QQ群,均在评选对象范围。
四、参评条件
参评QQ群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格调高雅,不传播有损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有悖人类和社会进步以及背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信息;
2.遵循爱国、守法、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无盗版剽窃行为;
3.致力于传播优秀民族文化和弘扬社会美德,向群友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和优质网络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并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群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群成员基本采取实名制,有较高的活跃度,群内定期组织学习、交流、聚会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在社会上有较强的影响力。
五、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将通过QQ群自荐或组织推荐、主办单位审核和初评、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确定产生上虞市首届“十大魅力QQ群”,并予以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对评选活动要高度重视,要广泛发动本地区和本部门优秀QQ群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并根据参评条件,好中选优,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1.推荐方式。推荐方式分组织推荐和社会自荐两种。
2.推荐材料。参评QQ群须完整填写《上虞市首届“十大魅力QQ群”申报表》和6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附电子稿)。总结材料应包括QQ群介绍、具体做法、影响力以及社会(网民)反映。
3.推荐时间。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统一交至中共上虞市委宣传部网管科(地址:上虞市百官街道市民大道987号行政中心1号楼1237办公室),联系电话:82198086。同时,发送电子稿至电子邮箱:sywgk001@sina.com。
附:上虞市首届“十大魅力QQ群”申报表
中共上虞市委宣传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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