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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教育体育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1-12-27 ]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各学区办,机关各科室:

    现将《第七届年度教育体育好新闻评选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评选方案,在2012年1月6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教育体育新闻报送到局办公室3304室,联系人:夏伟忠、盛杰,电话:82133718。

附件:第七届年度教育体育好新闻评选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七届年度教育体育好新闻评选方

    一、指导思想

    自2005年以来,年度教育体育好新闻评选活动已历时六届,取得了显著成效和广泛影响。举办年度教育体育好新闻评选活动,旨在总结交流一年来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经验,鼓励和表彰在教育新闻宣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通讯员,促进我市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为上虞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1.凡教体系统各级通讯员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刊登在市级及以上报纸、杂志和教育网站等媒体上的有关正面宣传上虞教育、体育方面的消息、通讯、评论、摄影等报道作品(不含记者撰写,合作的必须是第一作者),均可参加本次评选。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音像作品暂不列入评选。

    2.内容真实,观点正确,客观反映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表达方式特色鲜明,文字生动,具有可读性,社会反响好。消息、评论等作品字数为400字左右,通讯作品必须在500字以上,摄影作品必须有配图文字,言简意赅,字数不限。

  3.每位通讯员可任意选送消息、通讯、评论、摄影作品1篇(件)参评,但每校参评作品最多不超过2篇(件)。

    4.所有参评作品需填写《第七届年度教育体育好新闻参评表》一式5份,每份参评表后附上作品复印件(教育网站刊登的请打印相应页面,如页面不完整,请提供WORD文档)。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设“教育体育好新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获奖比例:按申报数的40%),对获奖者发文表彰并发给证书。

    四、报送及报送时间

    参评作品请于2012年1月6日前,以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为单位送交局办公室3304室(机关科室通讯员请直接交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组织领导及评选程序

    成立第七届年度教育体育好新闻评选活动办公室,邀请领导、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评奖工作。

    本次评选由作者自行申报,学校签署意见上报,局办公室审核参评资格,评委会对具有参评资格作品进行评比,拟定获奖等次。经公示后由评选活动办公室最终确定获奖等次,报局长室同意发文表彰。

附:第七届年度教育体育好新闻参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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