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重点体育项目训练工作需要,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文件精神,经研究,在2010年上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的总体政策框架下,组织实施体育教练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羽毛球、跆拳道、柔道、田径(中长跑)、举重等专业共四名。
二、招考对象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羽毛球等项目对应专业的全日制高等体育院校运动系训练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其中:羽毛球项目如未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需获得过省级计划性赛事前三名的专业队员);
(3)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健将级运动员称号;
(4)中专及以上学历、参加过全国运动会或获得过全国性单项比赛前八名的省级专业运动队退役队员。
三、招考程序
1.报名
需先通过网络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表和下列规定材料扫瞄件发送邮箱:sytyk2008@21cn.com ,初审同意后,通知现场资格确认,提交下列规定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运动员证、运动成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或运动队)有关盖章证明(个人基本情况、运动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8日下午5:00前;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
本项目专业理论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本项目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入围:设定录用合格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录用。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名侯选入围人员,按侯选入围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四名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运动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理论面试成绩依次排序为准。
4.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凡受过党纪、政纪等以上处分,不予录用。报名、考试、提供证书材料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上虞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考察、公示中发现并核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规定
1.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于2010年8月10日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件到上虞市教体局人事科报到,逾期作放弃论。
3.因体检、考察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另行补员。
4.如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聘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5.录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四年一个周期后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6.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82181577。
附件: 上虞市2010年体育教练公开招考报名表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上虞市人 事 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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