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文件精神和教体系统的实际需求,经研究,组织实施2010年度上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专业计划
招考事业编制教师90名,计划如下:
中学(含职校)文化课33名:语文8名,数学7名,物理3名,化学1名,生物2名,科学5名,政治2名,历史2名,初中历史与社会2名,教育心理学1名。
小学文化课4名:语文2名,数学2名。
中小学文化课共用岗位32名:英语9名,信息技术4名,美术5名、音乐4名,体育10名。
职教专业课8名:建筑2名,机电2名,财会2名,数控1名,汽修1名。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偏语文学科1名。
幼儿教育:8名。
体育教练:4名。
幼儿教师、体育教练招考办法另行制定(详见3月份公告)。
因报名人数等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招考计划将在总量内调整,岗位变动情况在上虞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招考对象
除特殊教育和职教专业课岗位户籍生源不限外,其余为上虞籍生源;硕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中小学(含职校)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师范类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其中职教专业课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2.特殊教育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特殊教育师范类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①历届毕业生应在报名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②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在2010年8月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含职校)文化课岗位,在报名时必须取得普通话合格证、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并在2011年8月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④列入国家“211工程”全国重点大学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含职校)文化课岗位和非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时,必须在2011年8月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⑤报考初中及以上学校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考程序
1.报名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表和有关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ysjtj2008@126.com ,在此时间段以外报名和不提交规定格式报名表的,视为报名无效。3月5日在上虞教育信息网通知栏上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统计表。一个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该岗位计划数调整到其他紧缺岗位。考生如要作岗位调整,可于3月8日下午5时前来教体局人事科办理报考岗位书面调整手续,调整后不再变动。
报名分中学类、职教专业类、小学类、中小学兼报类,其中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为中小学兼报类。报考高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为同时兼报初中科学;报考高中政治、历史的,为同时兼报初中历史与社会。其他学科不得跨类别报考。教育管理、教育心理学等学科和职教专业课培养方向的师范类毕业生(如无职校师资需求)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专业,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科学等学科。
2.资格审查:根据高校录取库资料和报名表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符或有疑问人员直接回复告知。如本人有异议,可于报名截止日前来教体局人事科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政策的,应于笔试当天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时应携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历届生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教心学”合格证)以及能证明本人户籍生源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如已与市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聘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3.考试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部分学科加专业技能测试。各岗位考试办法和分值比重详见《2010年上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对象和办法设置》。
(1)笔试
笔试内容:一是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30分;二是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70分。报考职校专业课岗位笔试科目为本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
笔试时间:3月14日上午8:00-- 11:00 。
笔试地点:上虞市教师进修学校。
(2)部分学科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确定:根据相关学科加分、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考计划1:5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职校专业课岗位为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考核。音乐专业为钢琴演奏、演唱、舞蹈等技能考核。美术为绘画和美术设计等能力考核。体育为体育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分。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专业根据加分、笔试成绩和部分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方式:面试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情况(语言表达、板书、应变能力、模拟上课等)。面试满分100分,参加过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按30%计入总分,其他按60%计入总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政策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各加2分,硕士研究生加2分。附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加分材料笔试前提供有效。
(2)体育专业:运动成绩评定5分。运动成绩的评定以应考者在高中阶段和高校阶段参加全国、省、地(市)级计划性比赛获得成绩为依据。全国比赛前八名分值为5分;省比赛第一名至第三名为3分,第四名至第五名为2分,第六名为1分;地(市)级比赛第一名分值为1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为5分,国家二级运动员为2分。最高分值为5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
5.入围公布:按加分(1)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各自所占比例之和计算总成绩,根据各专业招考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报考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和政治、历史的,先按各学科总分排序,再以加分和面试成绩纳入科学、历史与社会学科。特殊教育和职教专业课设定最低录用合格线,其他学科当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数时,差额1人入围。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加分、大学录用批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依次排序为准。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6.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7.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察。
8.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公示结果和考察意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上虞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
就业单位的确定:根据教体局公布的具体岗位,按录用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填报志愿的形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具体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于2010年8月10日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到上虞市教体局人事科报到,逾期作放弃论。
招考各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疾病不宜任教的,经县级卫生部门鉴定后辞退。
五、招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新教师招考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招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成立以教体局、人事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考工作。 2.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3.严肃纪律。成立由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同志组成的监督小组,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教体局设立监督电话:82181577。
以上未尽事宜由上虞市教体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2010年上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对象和办法设置
2010年上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报名表
2010年上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工作日程安排表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上虞市人 事 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2010年上虞市中小学教师招考报名表考试办法日程表三个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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